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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瑰宝护佑百姓健康 ——中医药法施行五周年回眸

2022-07-06| 发布者: 金东百事通| 查看: 144| 评论: 3|来源:互联网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是我国中医药领域第一部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法律,自2017年7月1日施行至今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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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是我国中医药领域第一部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法律,自2017年7月1日施行至今已有五年。其间,法治体系加速构建,推动中医药在服务体系和能力、传承创新发展水平等方面稳步提升,中医药这一中华瑰宝为护佑百姓健康做出新的贡献。

  以良法促善治:出台20多项政策文件细化法律规定

  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出台、全国中医药大会召开,到《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印发实施,再到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启动建设、《“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出台,我国中医药发展的“四梁八柱”日益牢固。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20多项政策文件,细化中医药法相关规定,推动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服务价格管理、中药审评审批制度等改革,在中医药人才培养、使用等方面推出更多举措。

  为落实中医药法,建立健全地方中医药法规,26个省份颁布了修订后的地方中医药条例。多地加强中医药管理体系建设,新成立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提升规格,强化职能。

  此外,中央和地方财政加大了对中医药事业的资金投入力度。在中医药法保驾护航下,依法促进中医药发展的社会氛围愈发浓厚。

  家门口看中医:备案中医诊所超2.6万个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全国备案中医诊所超过2.6万个;目前,我国98%以上的社区和乡镇医疗卫生机构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近90%的公立综合医院设置中医临床科室,中医药服务可及性明显提升。

  在许多地方,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日益健全。在广东,中医医疗机构已达2.2万个,基层中医馆达1715个;在浙江,94%的县级综合医院建有中医科和中药房。

  同时,通过加强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培养基层中医药人才等举措,基层中医药服务水平得到提升,家门口看上好中医不再是大城市才有的“待遇”。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于文明说,五年来,中医药特色优势进一步彰显,服务功能不断拓展,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优质高效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获得感、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促改革释活力:95%的中医医院已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在细化完善中医药法相关规定过程中,不合理的体制机制藩篱被逐步破除,中医药发展释放出创新活力。一些改革措施促进多方受益,既增强了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药人员提供服务的积极性,也给老百姓带来了更多实惠。

  广西柳州确定17个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从疗效价值的角度确定中医病种付费标准,实行同病同质同价;贵州遴选不少于10个中医药适宜技术门诊病种和5个中医优势病种实行住院按病种支付……多地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鼓励提供和使用适宜的中医药服务。

  与此同时,老百姓看中医能报销的医院和项目越来越多。国家医保局数据显示,目前,95%的中医医院、92%的中西医结合医院已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基本满足了参保人员的就医需求。

  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骨干人才超万名

  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我国坚持临床科研一体化,组织筛选出“三药三方”等临床有效方药,并推动转化为中药新药。这一传承精华、守正创新的生动实践,正是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的缩影。

  五年来,我国中医药科研平台体系进一步完善,一批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奖项,中医药守护百姓健康的“本领”不断增强。

  随着中医药法及其配套制度落地见效,我国中医药人才规模总量稳步增长,人才结构不断优化。其中,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初具规模,我国已培养149名岐黄学者、797名中医临床优秀人才及1万余名中医药骨干人才。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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